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,负责协调国际空中航行的原则和技术,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,确保安全有序地发展。
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统计,超过 96% 的航空旅客对其乘坐的航空公司和服务感到满意。
这表明大多数航班按计划运行,没有出现中断。对于像航空这样复杂的全球客运航班来说,这绝非易事。但对于遭遇服务失误的乘客来说,这种良好的记录也算不上什么安慰。
国际民航组织对外事务高级副总裁托马斯·雷纳特解释国际民航组织的立场
在竞争激烈、乘客选择众多的环境下,照顾这些旅客是航空公司的首要任务。正因如此,十年前各国政府也开始关注这个问题,并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共同努力,就乘客权利法规的核心原则达成一致。
国际民航组织的 消费者保护核心原则 之所以如此重要,是因为全球旅行者期望“系统”无论飞往何处都能一视同仁。航空公司也大力支持这一点。他们希望满足旅客对全球一致性的期望。他们也明白,最具成本效益和最有效的方式是政府法规保持一致。
这些原则在提供一致框架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。当事情没有按计划进行时,这些原则以务实的方式告知旅客应该采取的措施:
- 无论国籍、承运人或机票价格如何,乘客都应受到平等对待,不得受到歧视。
- 消费者在出行前和出行中断期间应该清楚、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。
- 旅客应受到保护,但不应给航空公司带来过度或不成比例的负担。有关护理、协助以及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规定应反映合理的预期和中断的性质。
- 乘客应该能够使用简单、高效、透明的机制来解决纠纷。
- 残疾乘客必须享有平等的机会,并在必要时获得特殊帮助。
这些原则的好处显而易见。确保跨边界、跨司法管辖区的消费者保护法规保持一致,可以增强乘客对航空系统的信心和信任(从而提高他们乘坐飞机的可能性)。
这些原则旨在实现平衡。它们旨在保护乘客的权利,同时避免制定弊大于利的僵化或严厉规则。这一点至关重要,因为大多数旅客都关心的是票价承受能力。航空公司的利润率已经非常低,因此,如果政府实施不一致或过于严格的监管,可能会推高机票价格,减少竞争,而且仍然无助于预防或减少旅行中断。
这些原则承认竞争性行业对消费者的益处,在这个行业中,航空公司可以自由地通过其服务产品来脱颖而出,并受到鼓励进行创新。这些原则还允许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空域关闭(例如我们在新冠疫情中看到的情况)时保持灵活性。航空公司不应因其无法控制的情况而受到惩罚,这才是公平的。
遗憾的是,尽管各国政府认同核心原则,但过去十年来,乘客权利法规却被夸大,其程度只能被形容为“任务偏离”。其结果对旅客及其搭乘的航空公司而言都并非好事。
最明显的例子是欧盟261条规则,这些规则远远超出了国际民航组织的比例原则。航空公司向旅客支付的赔偿金是否合理?或者,如果航班中断的“过错”是机场或空中交通管制延误,这是否合理?最糟糕的是,这些赔偿金每年高达5亿欧元。这导致每个人的机票价格都上涨,而这些钱实际上并没有用于解决航班中断问题,例如提高空中交通管制的效率。
欧盟261号提案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提案都表明,碎片化监管可能造成损害。国际民航组织的愿景是“实现航空体系的可持续增长”,其核心原则正是实践中的绝佳范例。
如同一架久经考验的飞机,经过十年的服役,核心原则确实适合在未来几年继续适用,但它们或许需要重新修订。在今年九月即将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大会上,我们要求各国强化这些原则(认识到自2015年以来航空业发生的变化),并确保在考虑本国的消费者法规时体现这些原则。
得到加强和支持的国际民航组织 消费者保护核心原则 将确保在极少数情况下出现问题时,乘客能够获得正确且相应的支持。同样重要的是,这些原则应该激励航空系统改进,而不仅仅是惩罚未能达到要求的航空公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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